案情回顾:
李某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刑罚,目前正在监狱服刑。本院在办理一起关联毒品案件时,发现李某曾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先后在宜丰县新昌公园、物华大市场等地向胡某贩卖毒品K粉(氯胺酮)六次,该犯罪事实未被追究。
2025年12月4日,经本院提起公诉,宜丰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与前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九千元。
检察官提醒:
毒品犯罪无侥幸,漏罪追诉不松懈。即便犯罪分子已入狱服刑,只要发现未被追究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仍会依法履行追诉职责。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提高禁毒意识,远离毒品,发现涉毒线索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共同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来源:第一党支部 刘艺舒
编辑:蔡妍琳
一审:邱云
二审:杨婷
终审:姚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