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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案鉴第152期】“贴心好友”实为“坑钱老手”
时间:2025-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2023年起,刑满释放人员卢某某为不劳而获,精心锁定年龄偏大、单身男性群体,以温情关怀为诱饵,逐步获取信任后实施诈骗。他虚构在湖南经营化工厂、可办理高额贷款、投资烟花爆竹生意等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多名被害人投入资金。为增强可信度,卢某某还自导自演,使用多个微信号分别冒充银行职员、政府工作人员,精心编织贷款审批、资金周转等环节,让骗局更具信任度。截至2025年6月,卢某某共诈骗4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87.7万元,所得钱款均被用于个人挥霍。目前,卢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醒:警惕温情背后的投资陷阱,当有人对你异常热情并推荐高回报投资项目时,请保持警惕。诈骗分子往往利用温情麻痹判断力,用高收益掩盖高风险。对于所谓稳赚不赔的项目,务必多方核实,避免因轻信熟人而遭受财产损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第三党支部 何新
编辑:闻婷
一审:易小健
二审:刘静
终审:姚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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