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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案鉴第151期】一起吸的毒,怎么就我坐牢?
时间:2025-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两好友聚堂前,清茶几盏话流年。
莫将毒物当消遣,害己害家毁团圆。
容留吸毒是犯罪,铁窗森森在眼前。
健康生活最珍贵,笑看春风满人间。

案情回顾:2025年3月的一天,彭某从外地到宜丰找黄某玩,黄某便先后联系了龚某和罗某。吃完饭后,彭某驾车搭载龚某,黄某驾车搭载罗某,先后到达了由黄某事先预定的酒店。后黄某与彭某、龚某、罗某四人一起进入该酒店房间,并在房间内一起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经本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容留他人吸毒为吸毒人员提供了隐蔽场所,助长了吸毒的不良风气。请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毒品,在与朋友交往时选择有益身心的娱乐活动,不要为一时快感所蛊惑,坠入犯罪深渊。如若发现有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内吸食毒品,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第一党支部 刘艺舒
编辑:闻婷
一审:邱云
二审:刘静
终审:姚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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