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7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邹某分别与刘某某等人多次在新余市渝水区、宜春市万载、上高县、宜丰县等地开设赌场,采用“百家乐”方式进行赌博,每次参赌人员数十人,赌资达数十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受邹某指使,多次带其女友杜某某在万载、宜丰等邹某开设的赌场为赌客换取现金,赚取高额报酬,短短数日非法获利四千余元。
经本院提起公诉,2025年4月钟某某及其女友杜某某均被法院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开设赌场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气,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抽水”、放哨、载客、邀请赌客等帮助,也构成开设赌场罪。在此提醒大家,远离赌博恶习,切莫以身试法。对于身边发生的赌博违法犯罪案件,请积极举报,携手共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第三党支部 胡磊
编辑:陈雨馨
一审:邹才根
二审:温奈奈
终审:姚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