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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案鉴第133期】打电话就能赚钱?小心涉嫌犯罪
时间:2025-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在网上浏览时,无意间看到打电话1小时就可以赚80元的广告,于是钱某某主动联系发布该广告的上线,后按照该名上线的指示,使用自己的手机与上线进行视频通话,并用另外一部手机拨打上线提供过来的电话号码,由上线直接对话被联系对象,引导被联系对象下载特定的APP。钱某某在明知上线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按照上线要求拨通60余个电话号码,通话时长近3小时。经查,钱某某帮助拨打的电话中,关联到上游诈骗案被害人陈某某(宜丰籍),涉及被骗资金达70余万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该案嫌疑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犯罪嫌疑人往往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实施网络诈骗等行为,不会构成犯罪。殊不知,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类犯罪活动成本低、来钱快,因此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不论是找工作,还是兼职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宣称能“挣快钱”“躺平还挣钱”的工作,绝不做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管理、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综合党支部 李文杰
编辑:陈雨馨
一审:聂钰雯
二审:杨轶男
终审:姚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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