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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3日在宜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峥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70华诞大庆之年,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两反一防”转隶全面完成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坚持服务大局,严惩刑事犯罪,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公众满意度排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全省检察系统第十二名。

(一)突出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人员8人,提起公诉27人,已对其中22人作出了有罪判决。一是巩固3.12案件成果。在2018年批捕23人的基础上,2019年再次从快批捕同案犯2人。2019年5月,3.12案全部犯罪分子作了有罪判决,其中李杰峰、李一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24年,并没收其二人个人全部财产。二是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万载县龙启军等18人涉黑案、宜丰县黄中苟等4人以及铜鼓县刘将章等5人涉恶案件。其中龙启军被判有期徒刑17年6个月。三是深挖保护伞。向上级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条,“保护伞”线索14条。

全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一是成立服务非公经济领导小组,设立工业园区检察联系点,受理办结非公企业诉求6件。二是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全年不起诉5人,不捕1人。如江西金鑫砂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出租厂房入股非法炼铅, 涉嫌污染环境罪。鉴于李某某没有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危害行为相对较轻,作不起诉处理。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一是起诉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强迫交易和骗取贷款犯罪嫌疑人19人,有效维护市场经济和金融秩序。如周小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5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10万元。二是为帮扶村筹集帮扶资金4万余元。司法救助1名贫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救助金2万元,并给付到位。三是起诉涉及盗伐、滥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嫌疑人34人,起诉率100%。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如通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和支持县自然资源局履行法律职责,成功追缴县工业园区两企业拖欠的土地出让金276万元。监督全县13家煤矿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义务。

(二)聚集社会关切,在推进平安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95人,同比减少14.85%,提起公诉351人,同比增加17.39%。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嫌疑人11人,起诉8人。如周某某持刀杀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被判有期徒刑13年。二是严惩毒品犯罪,对贩卖、容留他人吸毒的2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起诉。如漆建新以贩养吸被判有期徒刑5年。三是依法从快批捕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肖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

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全年不批准逮捕26人,同比减少13.33%。不起诉18人,同比减少5.26%,其中情节较轻不诉9人,证据不足不诉8人,附条件不诉1人。

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尽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2019年10月1日至年底,所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77.67%,并率先在全市涉黑、涉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万载龙启军等涉黑案通过适用这一制度,27人中22人当庭认罪悔罪。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

(三)化解社会矛盾,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官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深入14所学校进行法治宣讲座谈,直接受教育学生达800余人。二是严厉打击性侵儿童犯罪。如6旬老汉猥亵儿童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三是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实行犯罪档案封存。如廖某某参与聚众斗殴一案,因廖某某是未成年,且系从犯,本院作出不起诉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做到来信来访一周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性回复。全年接待来信来访来电35件42人,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访“零”记录。如对刘某英不服宜丰县法院刑事生效判决举行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会,当场宣布评议结果,申诉人非常满意。首次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公开审查,共同答复周梅生申请立案监督案件。

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解决律师阅卷难的基础上,2019年,又与县公安局协商,解决律师看守所提审难的问题。建立“检律”微信群,互通程序性信息,减少律师在法院与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联合县司法局在县看守所设立值班律师,保护在押人员权益。

(四)坚守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凸显检察责任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追捕5人,追诉1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一是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3人,变更强制措施13人。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巡查2次,针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份。核实特赦人员13人,13人全部被特赦释放。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规范检察用权

严明纪律作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努力建设“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案件管理监督,评查案件45件。定期通报案卡填录情况,网上流程监控25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不规范问题30个。每月督查“过问和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时刻警醒守住办案底线。全年召开检委会会议16次,讨论案件3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自觉接受监督。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参观指导。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旁听和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听证会等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认真听取和落实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县委、县人大等汇报专项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支持。

各位代表,2019年,县检察院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长期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县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期待还有不少差距,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足: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比较薄弱;追捕追诉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能力素养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完善“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社区矫正立体监督体系。聚焦“四大检察”职能,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完善服务举措,让群众切身感受检察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深化“一月六访”活动为抓手,以“群众来信来访有回复”为着力点,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12309一站式服务,扎实办好人民群众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敢于“刀刃向内”,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检务督察,确保干警廉洁。强化干警教育培训,继续办好“党建+青年论坛”,充分运用好“检答网”,提升干警的职业素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监督和支持下,忠诚履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建设“大美生态、科技文明”新宜丰,实现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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