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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检察院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小结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丰县检察院

2020公益诉讼工作小结

 

根据省、市两院检察工作要点及本院目标管理的要求,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全省及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

2020检察二部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围绕公益诉讼重点关注领域,切实履行保护公益职责。2020年1-8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4件,环境资源保护9件,食品安全4件,英烈保护2件,等外消防领域1件。已回复整改14件,未到期6件。

2、扎实推进守护鄱阳湖”保护“一江三河”专项监督活动。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饮用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不完全履职行为。2020年上半年我院对乡镇水源地案件6件进行“回头看”,督促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

今年4月,根据群众反映天宝乡自来水下雨天水质浑浊线索,我院高度重视并随即开展核实工作。4月22日上午我院会同县环保局、生态警察、县水利局等部门赴天宝乡水源地现场实地调查。经核实,天宝乡集镇饮用水源地附近的山场承包人砍伐林木未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挖机造林等导致了水土流失,从而引发天宝乡水源地泥沙含量高水质浑浊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主动召集县林业局、县水利局、潭山镇政府、黄岗山垦殖场四家单位召开诉前检察建议圆桌会议,集中公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同时会上各单位就该问题进行研讨,集思广益探索问题解决方案,凝聚合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执法机制

我院积极与宜丰县林业局、宜丰县水利局、宜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深化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意识,强化履行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执法机制。目前7个行政执法机关已上报联合执法计划7条。2020年4-5月联合宜丰县林业局、水利局等就宜丰县天宝乡水源地保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活动;5月联合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宜丰县二次供水卫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活动;6月与环保局就工业园区危化品处置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7月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与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持续发挥我院这项“创特培优”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

4、全面推行公开宣告

尝试全面推行公开宣告,其中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天宝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问题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及诉前圆桌会议。人民监督全程参与,并对该案的整改提出了“树立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加大水土保护宣传,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等意见建议。

二、取得的成效

1、追缴扬尘环境保护税13万余元

去年12月,我院在开展建设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专项活动中过程中发现,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存在少缴漏缴扬尘环境保护税的情形。经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我院启动诉前程序,今年1月向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行职责,立即向欠缴单位送达催缴通知,积极与欠缴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同时我院始终跟进监督进展情况。目前,税务部门对7家施工单位涉及11个在建项目补充征收扬尘环境保护税130293.63元。通过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职,既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提  高了施工单位减排意识,有效的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件得到了省院关注和肯定,我院并在省院第八检察部组织的省市县三级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业务经验交流的视频会议上介绍了该案件的办理经验。

  2、有效守护千吨万人饮水安全

通过扎实推进“守护鄱阳湖”保护“一江三河”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县域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力度。2019年12月份宜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发现问题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2020年2月,6家职能部门相继回复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近日,我院对潭山镇、新庄镇等水源地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集中开展了“回头看”,实地查看水源地环境治理效果。“回头看”工作小组分别深入潭山镇、天潭黄自来水公司、新庄镇、新庄镇自来水厂开展调研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查询问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调研水源地的自然环境、水质水量、水源地保护区防护隔离、警示牌设立等情况。通过“回头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了千吨万户饮水安全,为居民喝上健康水、放心水提供安全保障。

3、助力“生命通道”畅通

针对今年国内多起消防应急通道堵塞影响消防救援情况,我院于今年3月展开对全县县城内消防应急通道情况进行排查。针对发现问题依法发向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该职能部门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通过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采取各种举措落实整改,辖区内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的到了较好的管控,消防车通道得以畅通,人民生命财产得到了安全保障。

4、督促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3万余元

我院于5月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调查发现2017年以来宜丰县有7名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3名退休人员宣告缓刑期间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违规领取金额达3万余元。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造成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流失,同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院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追回违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违规增资部分;二是针对信息不畅通问题建议与司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退休人员被采取刑事措施及判决情况,规范基本养老金的发放。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追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目前3万余万已全部追回。下一步该局将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从制度上彻底堵塞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漏洞。

三、存在的问题

1、办案线索渠道单一、公众参与度不高。目前我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13件是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执法的方式获取办案线索,7件是依法行使职权中发现的线索。我院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线索渠道较为单一,受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公众知晓度较低、群众参与度不高等原因影响,我院基本没有收到过有关公益诉讼的群众举报线索。

2、公益诉讼尚未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力2020年的公益诉讼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但因检察宣传力度不够、办案数量尚未形成规模等原因,公益诉讼在全县尚未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3、公益诉讼办案类型存在空白点2020年的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部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国土出让领域、英烈名誉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仍存在空白以及探索“等”外公益诉讼案件等方面仍需积极拓展案源,加大监督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宣传力度。

一是积极撰写信息宣传稿。通过本院“两微一端”信息平台,及时将办理的有影响力、有实效、人民群众重点关注领域的案件通过撰写新闻报道、经验材料等方式宣传,并积极向订阅量大的报纸、政法公众号投稿,提高检察机关办案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关注本地电台、电视台、网络,关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从社会热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充分利用12309举报平台。通过积极宣传提高老百姓对12309平台知晓程度,畅通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发现案件线索,为公益诉讼、业务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积极拓展案源,争取消灭办案空白点。

接下来我院将围绕市院部署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积极拓展案源,加大各领域案件办案力度。

 3持续做好“创特培优”工作,发挥品牌效应

今年我部门根据制定出来的与行政机关联合执法机制,会同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开展了一些专项执法活动,并从中梳理出公益诉讼线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将从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操作经验与各联合执法部门紧密联系,进一步促成各部门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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