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 8 人;年末实有人数 67人,其中在职人员 52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5 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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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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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编制单位: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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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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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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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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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1,421,282.2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0.00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29 |
0.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0 |
0.00 |
三、事业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1 |
8,289,185.32 |
四、经营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2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3 |
0.00 |
六、其他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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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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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588,1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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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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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6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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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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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37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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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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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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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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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3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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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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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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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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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1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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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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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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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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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43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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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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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4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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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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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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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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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 |
37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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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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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7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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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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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其他支出 |
48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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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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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4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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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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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0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1,421,282.20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9,256,363.5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0.00 |
结余分配 |
52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3 |
2,164,918.68 |
总计 |
27 |
11,421,282.20 |
总计 |
54 |
11,421,282.20 |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11421282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元,较2016年增加1476905元,增长14.85 %;本年收入合计11421282元,较2016年增加14769045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421282元,占100%;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0 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9256364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256364元,较2016年减少688014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年末结转和结余 2164919元,较2016年增加2164919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256364元,占100 %;项目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421282 元,决算数为9256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04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元,决算数为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无一般公共服务职能。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54104元,决算数为 828918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8178元,决算数为 588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严格开支。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9000元,决算数为 3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严格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56364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295437元,较2016年增加1026425元,增长16.37 %,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58886元,较2016年减少713778元,下降36.1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特别是三公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9000元,较2016年减少399331万元,下降51.3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局统筹。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23040元,较2016年减少601330元,下降65.05%,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资产、提高了资产使用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9000元,决算数为197741元,完成预算的68.42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91475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元,决算数为 0 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500元,决算数为64494元,完成预算的42.02%,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95443元,下降59.6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324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元,决算数为 0 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5500元,决算数为133247元,完成预算的 98.3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96033元,下降59.53%。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减少1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81926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1315108元,增下降45.3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230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0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 ,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预算执行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资产管理执行较好,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