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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部门预算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详见附件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一)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项目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二)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详见附件一)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是主管检察业务工作的县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5个部门。编制人数38个,其中:行政编制35人,全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共59人:其中:在职人数36人,包括行政人员31人,全额事业人员5人,聘用人员5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 1人。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5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1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0.21%;上年结转458.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9.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51.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45.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4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5万元、资本性支出80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057.0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41.7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预算2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76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8%;商品和服务支出32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7%,资本性支出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3.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1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9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8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2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5.29万元,下降14.6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含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资产2607.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38.26万元。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考核的项目支出有1个,涉及资金6.2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检察监督

2.立项依据: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对全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检察监督

5.实施周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2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量

43

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督促整改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1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100%

生态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3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息诉信访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含所属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无出国出境情形。

公务接待费13.87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7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7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车运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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