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是主管检察业务工作的县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 8人;年末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994.437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1.7 %;本年收入合计994.43774万元,较上年下降1.7%,主要原因是:经费收支严格控制。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94.4377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 994.43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94.43774万元,较上年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94.4377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94.43774万元,决算数为994.43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经费收支严格控制。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54万元,决算数为89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22844万元,决算数为69.2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693万元,决算数为28.6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26.901238万元,较上年增长16 %,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197.266443万元,较上年增长30 %,主要原因是:办案支出加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833084元,较上年下降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9月进社保;其他资本性支出92.436975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51.7%,主要原因是:2015年固定资产入账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216万元,决算数为48.9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936万元,决算数为15.9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928万元,决算数为 32.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896.54万元,较上年下降31.5%,主要原因是:经费严格控制。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2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9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部门应对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并公开主要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参照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财务会计制度或《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说明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规范解释。
单位公章: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报送日期: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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