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拖欠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我可以安心过年啦。”2022年农历新年前夕,领到民事判决书的陈某激动地打电话向检察官表达感谢。
2021年6月,陈某通过招聘入职宜丰某陶瓷公司。工作期间陈某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2万余元损失,该公司当场将陈某开除并扣留陈某二个月零三天的工资抵偿公司部分损失。陈某不服劳动仲裁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达的裁决,于2021年12月申请法律援助并向宜丰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经审查认为公司扣留工人工资抵偿损失无法律依据,仲裁机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达裁决,与事实不符,遂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2022年1月28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判令该公司支付陈某1.2万元工资。
该案系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民事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案件。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