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申诉案中,通过公开听证对有关新证据进行论证,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均认为该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据此提出监督意见,再审采纳改判。”
9月8日,在省人民检察院线上举办的“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 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六检察部主任罗军介绍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以来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和质效,并推介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司申诉获改判案例。
中国新闻社、检察日报、人民网、凤凰网、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江西广播电台、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新法治报、中国江西网等中央及省内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