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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院发出全市首例维护烈士名誉权
时间:2019-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维护烈士名誉权专项活动,并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

通过对全县英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宜丰县潭山镇石桥革命烈士陵园、天宝乡黄沙大捷纪念碑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杂草丛生,烈士墓碑被苔藓覆盖、烈士姓名无法看清等现象,有损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我院立即向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潭山镇政府、天宝乡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依法全面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清理维护烈士陵园工作,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瞻仰、悼念英雄烈士提供良好环境;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定期巡查工作,有效维护烈士名誉。

收到检察建议后,退役军人事务局、潭山镇政府和天宝乡政府高度重视,并表示会按照检察建议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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