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宜丰县检察院举行简易公开听证会,对一起交通事故侵权被害方司法救助案进行听证,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加。

该司法救助线索是宜丰县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发现,决定公开听证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10月,丁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漆某某的丈夫邹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造成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宜丰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丁某赔付漆某某等人279348.6元。丁某仅支付50000元,县法院一只强制执行到丁某工资3200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漆某某靠微薄的工资生活,子女为在校大学生,学费无着落,生活困难。于是漆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申请人漆某某陈述了申请救助事项和理由。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调查核实情况,充分阐述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及法律依据。随后,听证员就申请人家庭状况、加害人财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询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补充了办案调解经过。经全面了解后,听证员对本案进行评议,一致同意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会后,申请人漆某某对检察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非常感谢,不仅解决了其燃眉之急,也让其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拓宽司法救助案源,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化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常态化以公开听证形式充分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阳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