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餐饮业生产经营安全公益诉讼案听证会在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3人担任听证员,主管部门、港华燃气公司等代表应邀参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围绕“监督什么、为什么要监督、怎样监督”三方面,就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向与会人员作了介绍,并就抽查的部分餐饮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主管部门、港华燃气公司对检察机关主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予以赞赏,表示要切实推进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进度。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不断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拧紧燃气“安全阀”。
使用燃气注意事项:
①室内通风,排除废气;
②胶管定期检查更换;
③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
④涂抹肥皂液检查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