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及时给我司法救助,两个小孩的学费终于有着落了……”9月8日下午,漆某某专程来县检察院表示感谢。
去年,漆某某的丈夫被丁某驾车撞死,法院判决丁某赔偿27万余元,但丁某仅支付5万元,其余无力赔偿。漆某某家中有两个70多岁的老人,两个子女一个博士在读,一个刚考上大学,家庭失去了顶梁柱,生活极为困难,是典型的因案致困。办案人员发现后,及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赶在秋季开学前发放救助金6万元,以解燃眉之急。这仅仅是宜丰县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落地,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一个生动缩影。
县检察院始终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来抓,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一是通过“两微一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二是建立内部线索全面排查机制、与政法单位、乡村振兴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之间的衔接配合机制,扩大案源。三是出台了《宜丰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暂行办法》,联合县法院、妇联和民政等部门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四是争取市检察院配套救助,加大救助力度。
今年以来,该院共司法救助6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其中市检察院联合救助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