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在县十六次党代会刚刚胜利闭幕之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余勇带队,深入新昌镇政府,主持召开刘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并宣传党代会精神。会议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村干部等5名听证员听证。
2016年6月,新昌镇枫源村村民刘某的儿子晏某某因矛盾纠纷,被陈某刺杀致死。2017年5月,陈某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同时判决陈某赔偿刘某丧葬费损失26068.5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赔偿款迟迟未到位。
检察官得知情况后,深入刘某家调查,刘某大儿子患有精神病,小儿子被害后,失去经济来源,自己又摔断了手,生活陷入了困境。为服务群众,检察官向刘某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及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汇报,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为方便群众,还把听证会开到基层,面对面解决矛盾。
经过听证,5名听证员一致同意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刘某生活困境得到缓解,当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
听证会的成功举行,是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公开听证促公正的具体实践,为描绘“美好生活在宜丰”新画卷增添了浓浓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