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爱心开展心理救助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前,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中,探索“精准扶贫+司法救助+心理关注”多元化救助模式,联合专业力量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精准扶贫户漆某某现年6岁,因父亲漆某军将漆某某母亲杀死而失去母爱父爱,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伤害。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经济救助中,了解到家庭变故导致漆某某表现异常,心理创伤被忽视,不及时矫治可能演变为伴随一生的心理疾病。在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后,该院聘请专业人员对漆某某进行心理测评,结果为PTSD典型症状,符合创伤后应激障碍,建议给予专业心理救助。承办检察官及时为其申请了心理治疗专项资金2万元,并联系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安排2名心理咨询师共同制定了心理救助方案,对漆某某及其监护人、近亲属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目前第一疗程正有条不紊进行中,并取得初步疗效。

下一步,该院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对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的要求,持续跟进心理救助疗程、效果,为其申请相关政策支持,用检察爱心、检察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