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研究部署落实举措。
会议围绕《规定》的核心要义展开系统性解读,强调要全面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案评查”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每案必检”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评查流程、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检察办案从“程序办结”向“实质办好”转变,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会议提出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责任链条。牢固树立“质量是检察办案生命线”理念,严把证据审查关、程序规范关、法律适用关,构建“承办人自查、部门核查、院级评查”三级责任体系。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负面清单+正向激励”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同步开展“精品案例”“办案标兵”评选,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三是深化机制创新。探索智能化评查路径,依托检察业务系统实现评查数据动态分析,推动案件质量管理从“人工抽检”向“智能全检”升级。
下一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规定》为纲领,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全员培训,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新规落地见效,努力实现“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审视、历史检验、人民监督”的司法目标。
来源:第三党支部 易小健
编辑:陈雨馨
一审:何新
二审:邹才根
终审:姚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