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宜丰一男子妻女遭人杀害,凶手竟然是女儿前男友陶某。原来陶某隐瞒了已婚事实和其女儿谈恋爱,在事情暴露被分手后愤怒地将该男子的妻女杀死。”在一次走访社区过程中,我听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更让人落泪的是讲故事的老大爷竟然是故事中的男子。
本案案发后,陶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韦某(老大爷)等人死亡赔偿金等合计60余万元。老大爷也曾多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均被告知对方家属没有可执行财产,至今未获一分赔偿。
老大爷自妻女去世后至今未婚,为避免触景生情,低价卖掉了案发时的房屋,归还做运输生意亏损的部分欠款,至今仍有债务未还清。老大爷现已年满60岁,常年在外地当保安维持生计,家中父母已经去世,逢年过节回家在侄子侄女家落脚,生活困难。
了解到老大爷精神失去依靠,赔偿没有执行到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我立即将线索移送本院控告申诉部门。控告申诉部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与宜春市检察院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助老大爷在县工业园解决就业问题,有力保障了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合法权益。
陶某某故意杀人案虽过去13年之久,但司法温暖不会缺席,检察温情也不会缺位。
来源: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陈雨馨
一审:何新
二审:温奈奈
终审:邓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