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打电话给我说她老公打她,我实在气不过,就马上开车去了她家里,用拳头打了她老公腰部、头部,导致她老公受伤”。
在办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邹某与妻子刘某因家庭矛盾素来不合、积怨已久。某日,邹某与妻子刘某在家中争吵并发生打斗,随后刘某叫来其表哥黄某。在邹某与妻子刘某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与受害人邹某发生肢体接触。随后犯罪嫌疑人黄某对着受害人邹某的头部、腰部、脸部进行了殴打,致使受害人邹某轻伤二级。

案件审查过程中,为了解犯罪嫌疑人黄某的平时表现情况,我们到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实地取证。经了解,犯罪嫌疑人黄某在平时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与同事相处融洽,没有前科劣迹。为了达到矛盾化解的目的,我们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有效避免两个家庭关系破裂。
最后,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黄某赔偿了受害人邹某损失并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且自愿认罪认罚,本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因家庭邻里等矛盾引发的小案件,案件虽小,但对当事人来说确是一件大事,作为一名检察办案人员,我们必须秉持着认真仔细的态度去审查案件,通过检察履职,积极促成矛盾的化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来源: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李菲比
一审:李文杰
二审:胡甜甜
终审:邓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