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天很暖和”,正值寒冬季节,两名因案致贫的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发出内心的感慨。
近日,宜丰县检察院暖意浓浓,一天之内收到群众送来的两面锦旗。“衷心感谢检察政策、倾情救助百姓困难”、“司法救助解民忧、公平正义促和谐”。
两名司法救助对象因为案件原因,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宜丰县检察院在实地走访调查后,认为他们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开展救助工作,通过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生活困难。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宜丰县检察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做实做优司法救助工作,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来源: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蔡妍琳
一审:姚艳
二审:邹才根
终审:邓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