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出访等不同的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很多的精彩话语在国内国外广为流传,成为了金句。我主要分享两句金句的学习体会。

一是法治兴则国家兴。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诞生了许多法典,这些法典不断推进法治化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我们肉眼可见地看到,随着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也在不断提升。

二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一起昆山龙哥案轰动全国,当时围绕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产生了非常大的舆论。去年,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了一个文件《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有这样两条规定。①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②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这两条规定,避免了办案人员“唯结果论”和“谁受伤谁有理”这种一刀切办案方式。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对建成法治社会的高度期待,不断推进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倒逼我们基层检察人员提升履职水平,努力办好手里的案件、护好他人的人生。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要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做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建议均衡适当,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