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网络环境,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正值中秋佳节,宜丰县人民检察院青年文明号“青竹”未检工作室结合法治副校长和城乡社区(农村)检务工作,走进宜丰三中和城南社区为未成年人上了关于网络安全为主题的微课。
“面对色情、暴力、诈骗等垃圾信息我们应该怎么做?”
“能在网络上侮辱、欺诈、威胁他人吗?”
普法微课堂上,检察干警通过互动问答让孩子们参与其中。同时讲解了常见网络风险,如何避开网络陷阱,保护个人信息等知识点,引导大家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和自护意识,学会正确使用网络,文明、安全上网。
活动最后,检察干警为城南社区内留守儿童等送上了中秋节关爱礼品。下一步,宜丰检察青年文明号“青竹”未检团队将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社会公益活动,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网络保护的有关规定:
■ 第七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 第七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