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不懂法,现在我会吸取教训,以后遇事不会冲动了,感谢检察院能给我这次机会!”被不起诉人刘某某诚恳地说到。
近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宜丰县综治中心检察宣告室,对刘某某故意伤害案等三起不起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告,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不起诉人家属和其他群众共同参与。公开宣告现场,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依法认定的案件事实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并现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人民监督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了监督。为达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公开宣告活动主持人从法、理、情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并对现场群众通过以案释法进行了法治教育。
此次公开宣告,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也充分发挥了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下一步,宜丰检察将坚持以办案为基点,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依法能动履职,为法治宜丰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