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工业园区江西精隆陶瓷有限公司,针对刘某来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公司60余名员工参加旁听。
该企业员工刘某来因琐事与另一员工刘某平打斗,致刘某平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
听证会上,刘某来认罪认罚,在会前主动赔偿了对方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公司负责人对刘某来平时表现情况作了陈述。听证员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并结合当前国家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致建议对刘某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是该院第一次尝试走进企业,通过听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服务民营企业的有益探索,为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进企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