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张桌子,四方围坐,一场露天听证会开进了村里。
10月28日上午,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听证席搬到本县桥西乡付家坪村,就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律师参加,当地老党员、村干部、群众代表也旁听了会议。
2021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提供给他人转移电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资金,银行流水达300余万元,蔡某某从中获利几千元。在审查起诉阶段,蔡某某的家属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其家属已代其退回非法所得,并赔偿被害人损失,现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在蔡某某所在的村里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了申请事项,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及拟处理的意见,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认同检察官的意见,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进行了询问,经听证员合议,最终作出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会后,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品,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群众纷纷表示认识到了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严重性,一定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送入乡村,让“老乡们”参与进来,以公开听证形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传递司法善意,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