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宜丰县检察院在双峰林场集镇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公开听证,5名听证员参加听证评议,在百余名群众旁听下,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2014年,胡某某筹建菜满园养牛种养合作社,因环境评估没有通过,合作社最终没有成立。熊某某见胡某某露天放置的模板和镀锌钢未曾使用,多年来,先后十多次将模板和镀锌管扛回自家搭羊圈,价值2600余元。在公安部门传唤时,熊某某谎称是自己购买的材料,并弄来一张假的购买凭据。案发后,熊某某获得了对方谅解。
检察院认为熊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熊某某真诚悔改,认罪认罚,获得对方谅解,双方又是姻亲叔伯关系,拟对熊某某作不起诉处理。考虑双方心底有结,如果简单作出不起诉,双方压抑已久的心结难以打开,很可能引发信访问题,遂决定公开听证,让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和评议。

听证会上,检察人员让犯罪嫌疑人陈述作案的动机目的和感受,受害人也坦诚说明多次发现被盗,为何现在报案的原因,双方直面问题,开诚布公。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有了更深层次的反思,当场握手言和。听证员一致提出建议对熊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此次检察听证,是宜丰县检察院第一次把刑事案件“交出去”的案件听证,通过听证,宣传了检察工作,有效化解双方矛盾,让群众近距离感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