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现的校园周边流动食品小摊贩未严格备案登记、占道经营、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共同抓好校园周边食品摊贩规范经营管理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一是组织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二是落实流动食品小摊贩备案登记制度。督促校园周边44家流动商贩进行备案登记、办理健康证。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城区11家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店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食材来源、食品质量、卫生环境全方位进行监督。四是划定经营路段规范管理。结合发展实际为流动摊贩规划了允许经营路段、禁止经营“红线”,强化定点定位规范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