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拿枪守着,不放我们出来。”
“要交了钱,他们才放人。”
“我是装病逃出来的……”
月入过万?工作轻松?
No No No!
这只是个危险的陷阱!
近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江某等6人偷越国境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江某等6人犯偷越国境罪被宜丰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千元。

2020年4月份,刘某以缅甸赌场招聘服务员,月薪过万,报销车费还包吃住为诱饵,招揽到被告人江某等6人,在刘某的组织安排下,江某等人辗转多地到达云南边境,在当地“蛇头”的带领下翻山越岭,偷渡到缅甸。本以为等待自己的是“高薪”的待遇,结果却被带到诈骗公司,被持枪人员看守起来从事“杀猪盘”电信诈骗,当江某等人想离开时却被限制人身自由。无奈之下,江某等人有的向家人求助,交钱赎人,有的装病或找机会逃跑,他们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回国。最终,江某等6人经过各种艰辛努力逃回国内,自动归案。
检察官提醒:
切勿轻信“境外高薪招工”,不仅可能因为非法务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及偷越国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可能身陷诈骗、赌博窝点,导致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