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
为持续开展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法律规定,引导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起救助金申请,宜丰县人民检察院特向社会 各界征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
2.什么是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是一项传递检察温情、体现司法大爱的暖心工程。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助金的措施。
3.可获得司法救助金的几种情况: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八)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及时、高效、快捷联动办理,对特殊需要救助金的对象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救助金,共同帮助被救助人解决现实困难,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应救尽救”,用心用情走好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
联系单位: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95—7173978 或者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来源:第三党支部 王明凤
编辑:蔡妍琳
一审:王明凤
二审:李文杰
终审:姚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