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和选拔工作,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和上级党组织同意,决定:
邱 云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免去其公诉科副科长职务;
邹才根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青青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杨 婷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殷林琴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刘 静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丽霞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