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我院原有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16个:其中正科级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内设机构4个,股级内设机构10个,副科级派出机构1个。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按照中央和检察机关“大部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院现初步设定为五个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定,不占机构数量。
二、人员编制
2020年,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在编干警总人数为36人,行政编制35个,在编干警31人,空编4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共有5个,在编5人。
三、领导职数
2020年,宜丰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内(下)设机构正职6名(含政治部副主任1名),内(下)设机构副职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严配备;检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检察室副职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严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