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的决定
各内设机构:
2019年,我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使命,涌现出了一批忠诚履职、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宜丰检察工作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 先进集体(2个)
办公室、第二检察部
二、先进工作者(5名)
张旸、邹才根、杨婷、陈青青、卢婷婷
三、优秀党员(4名)
邓河明、蔡丽霞、刘昱良、江木林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院广大检察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推动宜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宜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