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
决 定
2018年,宜丰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人员予以表彰:
一、先进个人
卢苇、林虎、杨海斌
二、优秀共产党员
邓河明、潘培禄、姚艳
201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扬帆再起航的新时代新元年。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以成绩和荣誉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砥砺担当,努力为开创宜丰检察工作新局面,建设美丽宜丰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