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池塘的水清了,空气的异味也慢慢散了,周边环境明显好转了……”近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违规养殖畜禽造成周边养殖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当地村民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两个月前,该院收到群众反映线索,某林场村民在当地鱼塘大规模养殖鸭子污染周边环境。对此,该院立即组成调查组并前往现场调查。


据查,2021年9月起,该林场村民张某通过搭建简易饲养棚,在村100余亩鱼塘内进行肉鸭养殖,其间边养殖边销售,养殖高峰数量达万余只,且未向主管部门备案。其肉鸭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等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周边环境,造成鱼塘水质浑浊并散发恶臭,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两家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做好被污染环境的治理工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在养殖村民清运完现场畜禽后责令其完成限期治理,及时清运现场遗留畜禽粪便。


目前,现场简易饲养棚已全部拆除,粪便等废弃物清运工作已完成,周边生态环境正在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