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辞旧岁,烟花漫天迎新春。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迎来高峰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宜丰县人民检察院于春节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环节的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实地调研中,检察干警重点查看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证照、存放场所规范性、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部分零售点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制度、消防设施过期等隐患,检察干警现场向经营者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与监管部门开展磋商,督促经营者严格规范经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烟花爆竹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履职,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持续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陈雨馨
一审:熊伟强
二审:王明凤
终审:邓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