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店旅馆成为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易发地、多发地。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范旅馆业接纳未成年人住宿行为,3月22日至23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宜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展旅馆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本次活动重点检查酒店、宾馆是否严格落实“一人一证”、实名入住登记制度,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是否落实“五个必须”的情况。经实地走访,发现部分酒店、宾馆未张贴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标识,员工对“五个必须”了解不全面,未做好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台账,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发现问题,检察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增强旅馆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下一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未检+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常态化跟踪监督,督促旅馆经营者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