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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限塑令”落地实施
时间:2021-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守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推动我县落地实施最新版的“限塑令”。3月16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加快实施“限塑令”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并向相关职能的4家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次性塑料吸管等塑料品具有稳定不易分解的特质,回收利用难度大,对生态环境产生极大的危害。为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保障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也联合发布了《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规定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

近期该院对县城内的多家商超、餐饮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多家商超仍存在销售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棉签的情况,多家奶茶餐饮店在销售饮品过程中存在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情况。针对此情形,该院立即启动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单位加大限塑令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县城内使用塑料吸管和销售塑料棉签场所的监督管理,引导县城内的餐饮行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停止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棉签。

下一步,院将及时跟踪检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防止检察建议一发了之,确保限塑令在当地落地生根,为建设“两县一城”新宜丰贡献检察力量。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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